靈魂爲質。純一無雜。性能感動、而好伸、名曰感性。及其稟化、而與現身相結合。此感性、得覺作二性之資。以爲身國之主宰、而能與外界庶物相交。故感性、與覺作二性相待、而爲用者。名之謂心。是通動性而同焉。
然而、此心雖能應庶物、而無窮。然至内部體機、榮養此心魂、與此躯幹者、則無一相關焉。是通植性而同焉。
又此心、雖能接外界、以引榮養此幹躯之資。然至外物供資之性、則亦無一相關焉。是通質性而同焉。
然則、靈魂爲身國活體之主宰、而能與外界庶物、相交、其道何如。
曰、靈魂與外界庶物相交。應其三性。取以供榮養身躯之資。名之謂生。然天機既毀。靈魂捐舍。是人、通動性而同者、名之曰死。
唯人之靈魂、殊稟帝之特准。能同類相扶。以宰制萬物。其道百出不測。然約之、則歸靈魂之徳、心意之用。性理之學、所以爲開論場也。
曰、然則靈魂有形邪。曰、有。凡兩間之象、不實則虚。不容中立。既曰、有靈魂、則必有實質。然微之微、顯微之鏡、不能視之。至精之秤、不能量之。故言精神。言魂氣。所以別乎實質之踈者也。然其爲實在、不可疑矣。汝若疑其實在、則使汝疑者即是也。然若其形状、則不可得而知。唯謂之圓體者、頗近理。
曰、靈魂寓於活體、何部位也。曰、在動性之大者、則頭腦爲之舍。而覺性之官具、多羅列其近傍、作性之官具、多排布遠裔。以供感受發動之命令矣。
曰、靈魂所以始、又所以終何如。曰、其始創也、帝錫也。人知、未及以知之矣。其終滅也、亦帝意也。人力、無如之何而己。唯推理而測之。觸類而長之。靈魂寓身躯。身躯死、則靈魂脱離。若覺作二性、毀壞歸於元質。唯靈魂、則固既爲元質。故一始之後不滅。或入顯界、或沒冥界。輪

蓋靈魂爲物。當受化之際。例與覺性相絶。是以、吾人、既不能知前身、又何依以知後身。唯依理而推之、引類而演之。若吾人現在之生、既爲第三化、則不可斷曰、死後無化矣。況若靈魂之感性與物質之眞性、其理間不容髮乎。然論之者、非此書之本旨。將於後篇、論述此感性之一元、爲何作用焉。(明治三年頃稿)